包拯回到老家悉心照料父母,直到后来父母亲相继去世。他又为父母亲相继守孝,包拯为了表达自己对父母的孝思,干脆就跪在父母的坟头修了一个小茅屋,就住在里面,叫做“庐墓”,在中国古代的孝道传统中是非常有讲究的。父母去世之后就不在条件比较好的原来的房子里居住了,而是到父母的坟地旁边盖一个草屋,住在那儿,天天守着父母。包拯每天晨昏定省去问候父母,就像父母还在的时候一样。这就是一个孝子应尽的孝道。中国传统的孝道是比较讲究外在的表达的,比如用哭泣来表达哀思,比如穿孝服,以及庐墓而居。这是中国传统孝道的一部分非常讲究表达,还有另外一个方面讲究一个表达的度,就是所有哀思的表达都有一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不再是孝道了。
包拯在庐墓之后,就应该离开这个坟墓了,但是他还是出于强烈的孝道恋墓不忍去。但是按照孝道的传统,按照礼制的规定,他已经完成了一个孝子所能够做的最高的标准,所以他必须离开。最终是在亲戚朋友的劝说之下,包拯离开了坟墓出来做官,这个时候距离他中进士已经十年了。在当时的官场之中,当包拯过了这十年再回来的时候,他得到的实际上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职位是知天长县。还是一个知县,本来是应该他十年前就做的职位,这个时候和他同年中进士的那些人做得优秀的都已经做到了知州了。在别人看来,这是包拯白白浪费的十年,但是在包拯看来,这是作为一个孝子应尽的义务,是发自内心的一种选择。
出于巨大的爱与责任,包拯完成了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在极尽孝道的同时,包拯也失去了仕途道路上宝贵的十年时间。很多人对包拯的做法不理解,认为这是愚孝。然而在公利和私益发生冲突时,却很难有人像包拯一样做出这样坚定的选择与牺牲。那么,从一个孝子转变为一个官员的包拯是如何处理这种身份转换的呢?
如果你认为包拯的孝道是一种愚孝,是一种盲目的孝道,是一种完全在礼法的约束之下的无奈的表达,那你就错了。包拯的孝道一方面有礼法的规定,但是另外一方面又是发自内心的一个表达。包拯孝道的选择在公与私之间他选择了私,优先选择做一个孝子,但是这并不代表包拯就公私不分,他做出这种选择的时候是个朝廷,国家允许并且鼓励的做法。
在恪守孝道之后,他又能够把对国家的责任放在首位。包拯处理私人关系是处理得非常好的。他在老家庐州做地方官一把手的时候,有一个叔伯舅舅犯了法,包拯知道了之后就狠狠地处罚了这个舅舅。其他的亲戚一看,包拯是真的敢动真格的,所有的包家亲戚全都老实了。这就是宋朝的孝子包拯,一个真实的包拯,他的孝道是一个礼法和感情的完美结合。
包拯临死的时候留下了一个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这是包拯的遗训,他一辈子清清白白做人,痛恨贪官,所以他希望他的子孙也能够有这样一个家风。包拯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包繶很年轻就过世了,实际上是没有做官的。还有一个小儿子叫包绶,在包拯过世的时候只有五岁,所以这个小朋友并没有受到包拯多少直接的教育。
关于包拯子孙后来的情况,这个答案是何时揭开的呢?是直到1973年,才被揭开的。1973年的时候,包拯的家族墓地被发掘了出来。一共发现了十二座墓,出土了六方墓志铭,包括包拯的墓志铭,包拯夫人董氏的墓志铭,还有包拯的大儿媳妇崔氏的墓志铭,再有就是包拯的小儿子包绶的墓志铭,还有包拯的孙子包永年的墓志铭。这些墓志铭大大丰富了我们对于包氏家族,特别是包拯后人的认识。
首先我们来看包绶。包绶这个人后来确实是做了官,在包绶的墓志铭上这样写到“清苦守节,廉白是务”,包绶没有辜负他的父亲包拯。包拯的孙子包永年的墓志铭这样写到“莅官临事,廉清不扰”,这是一个相当高的赞扬了。经过了这三代人,包拯的忠孝家风仍然在,都保持了廉洁的作风,都仍然是一个好官,是一个无愧于包拯的好官。那么在包拯过世之后,是谁教育了包绶?是谁延续了包家的这种忠孝家风呢?
在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说到包家的两代贤夫人,就是包拯的夫人董氏董夫人还有包拯的大儿媳妇崔夫人。如果没有这两个贤惠的夫人,就谈不到包家的家风的延续。首先是包拯的夫人董氏,董夫人嫁给包拯的时候,包拯还没有考中进士。在考中进士之后,没有直接做官,实际上是在家里赋闲了十年。你可以想象这对于董夫人来说其实也是一个考验,而董夫人也是支持了他的选择的。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甚至是到今天,可能在中国社会当中,一个男人去照顾孝敬他的父母,但是实际上主要的工作还是他的夫人在做。包拯回到家里孝敬父母,其实很多工作都是董夫人在做。
包拯后来做到了枢密副使,董夫人也得到了相应的诰封。到宫里面去谢恩的时候,一群命妇都穿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满头珠翠。唯独董夫人是穿着家常的素净衣裳,在这一群命妇中间看起来就太过俭朴了。连曹皇后都看不下去了,就叫人赶忙拿礼服来给董夫人换上。但是这个董夫人她自己的生活如此俭朴,可是当包家的人在经济上遇到困难的时候,需要拿钱出来的时候,董夫人却是毫不吝惜的。包拯能够做到这样一位大清官,这位董夫人是功不可没的,这就包家的第一位贤夫人董夫人。
包家的第二位贤夫人就是包拯长子的夫人崔夫人。崔夫人十九岁嫁到包家,还生过一个儿子,但是很不幸,她嫁过来两年之后,包拯的长子包繶就去世了,而她生的那个男孩五岁也没了。娘家的人特别是崔夫人的吕氏就劝她一定要改嫁,但是这个崔夫人就坚持要留在包家。后来庐州的地方长官曾经给崔夫人一个表彰,称她为“崔节妇”。贞节牌坊搞得遍地都是实际上是明清以后的事情,在宋代寡妇改嫁仍然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事情。崔夫人坚持留在包家,可能是有爱的因素,她爱他过世的丈夫,夭折的儿子,还有另外一方面更多的就是出于责任。包拯的这个小儿子包绶其实是有些特别的,不是董夫人生的,是包拯的一个婢妾生的。
这个婢女很不得包拯的欢心,后来被包拯赶出了家门。包绶就是由崔氏从小带大的,崔氏待包绶就如同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不但养他,而且教育他,送他读书。在包绶长大之后,崔氏还把包绶的生母找了回来,让包绶尽了一个孝子的责任。在民间戏曲里面,包拯视是有一个从小把他带大的嫂娘的,实际上包拯没有这回事,实际上是崔夫人抚养包绶的故事。朝廷给崔夫人的表彰词里有这样的话“使我嘉友名臣之后有立于世,惟尔之功”。
通过董夫人,崔夫人,包拯的忠孝家风传到了他儿子包绶那里。包绶不仅仅自己做了一个清官,而且后来在长嫂的支持之下还把他的生母接过来尽了孝道。包绶还为崔夫人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他替崔夫人从包家的族孙里边选了一个辈分相当的孩子就是包永年来给崔夫人做儿子。为崔夫人立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孝道的行为。
包拯在遗训中提到的“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这个遗训是得到了很好的继承的。而不管是包拯的廉洁自律,还是包绶后来的成人自立,实际上都离不开包氏两代贤夫人的努力。传统中国是家国同构的,忠臣出孝子之家,所以朝廷会照顾一个孝子之思。所以大宋朝廷会允许孝子包拯回家先去照顾父母,然后再回来做官。在包拯的忠孝家风之中,值得我们今天的人深思学习的是他对于公和私的同时关照,然后又可以清楚地分析。
关于包拯的忠孝家风,就先讲到这里。欢迎大家交流讨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