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规则: 一、进馆须知 1.遵守规定、爱护公物、乐于助人、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2.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安全。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嬉戏、打闹、追逐、睡觉、争吵打架; 3.请尊重工作人员,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 二、借阅须知 下文提到的文献包括纸质图书、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在内的图书馆所有可外借资源。 1.借阅对象 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图书馆为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全体学生、教职员工提供借阅服务(暂不向各幼儿园提供借阅服务),其中图书馆一楼面向全校开放,图书馆二楼仅对国际部师生开放。 2.借阅方式 学生或教职员工(包括外教)可凭本人校卡到图书馆借阅,不可使用他人校卡借阅或者代替他人借阅。 3.借阅数量及期限 学生限借图书一册,借期15天。教师限借图书三册,借期60天。如教师因教学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借阅大量文献资料,需通过领导审批后方可增加借阅权限。 4.文献资料归还 (1)需归还时显示逾期未还文献资料 读者若有逾期未还文献,将停止借阅权限,直到归还并交纳滞纳金以后方可继续借阅。逾期滞纳金每本书0.2元/天,逾期60天为上限(即12元)。逾期60天后视为文献资料遗失,按照遗失办法处理。 (2)需归还时出现遗失文献资料的情况 遗失文献按照文献价格的两倍赔偿。如果遗失同时出现逾期情况,需要缴纳逾期滞纳金后再赔偿遗失文献。 (3)需归还时出现文献污损的情况 污损指的是在文献中批注、圈画、卷折、涂抹或色污、水浸、撕割、剪裁等污损、毁坏图书的现象。读者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即视作损坏处理。借书时读者要对所借文献仔细检查,发现污损情况,及时跟工作人员反映,以分清责任。不检查者,还书时发现严重污损由借书者负责。 文献出现一般损坏,但不影响阅读,工作人员可视污损程度要求读者等价赔偿。文献被严重损坏,影响流通和保存的,需要按照文献价格的两倍赔偿。被损文献注销后归赔偿者所有。 5.赔偿款支付方式 学生读者的相关扣款由班主任在学生代收代支中扣除;教师读者的相关扣款由教师到财务处结清。确认结清后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消除逾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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