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图书馆流通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人:TLC  发布时间:2015/12/23 16:16:20
    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图书馆流通管理制度(试行)


一、进馆须知
  图书馆是知识和文化的乐园,为了使每一个读者都能在良好的阅读环境下,享受到遨游书海的乐趣,请到馆的读者做到:
  1.遵守规定、爱护公物、乐于助人。
  2.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穿背心、拖鞋进馆,不做有碍观瞻之举。
  3.请尊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阅览和借阅规定。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如书籍、电脑等,保持书刊的整洁,请勿涂改、批改、撕毁会污损;违反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安全。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嬉戏、打闹、追逐、睡觉、争吵打架。入馆请将手机等通讯设施置于震动或静音状态;禁止在馆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易燃易爆品严禁携带进馆。饮料和食物禁止携带进图书馆。
  5.随身携带的包以及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于存包柜,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
  6.一旦发生火警或者危险,切记不要慌乱,一切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大楼。

二、借阅须知
  下文提到的文献包括纸质图书、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在内的图书馆所有可外借资源。
  1.借阅对象
  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图书馆为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全体学生、教职员工提供借阅服务(暂不向各幼儿园提供借阅服务),其中图书馆一楼面向全校开放,图书馆二楼仅对国际部师生开放。
  2.借阅方式
  学生或教职员工(包括外教)可凭本人校卡到图书馆借阅,不可使用他人校卡借阅或者代替他人借阅。
  3.文献资料归还
  学生因毕业、休学、退学等原因离校前,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手续。程 序如下:
  (1)还清所有借阅的文献资料。
  (2)借出图书已丢失的,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查明丢失资料的具体情况、核定赔款额,由校办在代收代支中扣除相应款项。
  (3)校办在确认已还清图书及不欠款后,再为学生结算相关费用。
教师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校前,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手续。程序如下:
  ①还清所有借阅的文献资料。
  ②借出图书已丢失的,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查明丢失资料的具体情况、核定赔款额,由读者到财务室交清相应款项。
  ③确认已还清图书及不欠款后,由图书馆负责人在离校单上签字。
  4.借阅数量及期限
  学生限借图书一册,借期15天。教师限借图书三册,借期60天。如教师因教学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借阅大量文献资料,需通过领导审批后方可增加借阅权限。
  5.文献续期
  对即将到期的文献可以进行续借,教师和学生每本书可续借一次,学生最多续借15天,教师最多可续借60天。

三、文献逾期归还处理办法
  1.暂停借阅权限
  读者若有逾期未还文献资料,将停止借阅权限,直到归还并交纳滞纳金以后方可继续借阅。
  2.逾期滞纳金规定
  逾期滞纳金每本书0.2元/天,逾期60天为上限(即12元)。逾期60天后视为文献资料遗失,按照遗失办法处理。

四、文献遗失或损坏处理办法
  1.遗失
  遗失文献按照文献价格的两倍赔偿。如果遗失同时出现逾期情况,需要缴纳逾期滞纳金后再赔偿遗失文献。
  2.污损
  借书时读者要对所借文献仔细检查,发现污损情况,及时跟工作人员反映,以分清责任。不检查者,还书时发现严重污损由借书者负责。
  损坏指的是在文献中批注、圈画、卷折、涂抹或色污、水浸、撕割、剪裁等污损、毁坏图书的现象。读者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即视作损坏处理。文献出现一般损坏,但不影响阅读,工作人员可视污损程度要求读者等价赔偿。文献被严重损坏,影响流通和保存的,需要按照文献价格的两倍赔偿。被损文献注销后归赔偿者所有。

五、赔偿款支付方式
  学生读者的相关扣款由班主任在学生代收代支中扣除;教师读者的相关扣款由教师到财务处结清。确认结清后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消除逾期记录。


                    凤凰城中英文学校图书馆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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