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图书催还公告
发布人:TLC  发布时间:2016/1/4 19:03:22
    《图书馆流通管理制度(试行)》已于近日公布,《制度》将于下学期开始执行。为顺利进行期末图书清点工作,及避免图书年后产生逾期滞纳金,请各位读者注意:
  (1)图书馆将于2016年1月11日开始停止借阅服务。
  (2)请学生在1月19日前将所借图书归还到图书馆。教师借阅的参考资料在1月23日前归还即可。
   敬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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